来源:开云手机网页版 发布时间:2026-05-31 23:07:40
开云体育米兰: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收到控制股权的人林木勤先生通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含港股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H股股份49,8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9%。
?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高度认可和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林木勤先生计划于12个月内增持公司H股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港币,不超过20,000万元港币(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 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控制股权的人、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
注: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全部已发行总股本为720,772,600股(含A股、H股),以此股本为计算基数。
注2:林木勤与林木港、陈海明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但因《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被推定构成一致行动人。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向市场传递积极信息,提振投资者信心。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含港股通)、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H股股 份
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实施完成后法定 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注1: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全部已发行总股本为720,772,600股(含A股、H股),以此股本为计算基数。
本次增持计划有几率存在因长期资金市场情况出现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和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上一篇:生物通-更多新闻